夫妻约定将个人所有房产赠与对方,可以撤销吗?
在法定的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
比如,夫妻一方负有债务,不可能把个人所有财产都赠与对方,来规避偿还债务
应当可以撤销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时赠与房产的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问题的处理上,有2种不同的做法:
第1种: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第2种: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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