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地。甲走两小时乙走三小时。两车开来到相遇点,甲车已超过这段路的中点18千米,这段路总长有多少千米?
解:这段路总长有 x千米
(18+x/2)/(x/2)=(x/2-18)/(x/3)
(36+x)/x=(3x/2-54)/x
36+x=3x/2-54
x/2=90
x=180
答:这段路总长有180千米。
甲与乙速度比为三比二,所以相同的时间,路程比为三比二,设半段路为x,所以甲走的路为x+18,乙走的路为x-18,(x+18):(x-18)=3:2;那么x=90;suoyi这段路总长180千米。
他们的速度比是(1÷2):(1÷3)=3:2
时间相同,路程比也是3:2
所以相遇是是在总路程的(3+2)分之3
18÷[(3+2)分之3-2分之1]
=18÷(5分之3-2分之1)
=18÷10分之1
=18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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